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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楊濤
  他雖然讀過大學,卻對法律一竅不通。一個生意上的人,欠了他的貨款,幾年來不歸還,而且幾次遇到也只是敷衍了事。終於有一次,他氣不過,將這個欠債的人綁了,帶到老家,每天好茶好飯地招待,安排賓館住,隨意在小鎮溜達,目的就一個,讓他還錢。
  這事不管他懂不懂法律,他卻觸犯了刑法,涉嫌非法拘禁罪,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。但案子到了我這裡,要不要對他採取逮捕的強制措施倒是一個問題。他雖然涉嫌犯罪,但情節比較輕,而且歸案後認罪態度也非常好,家中有2歲小孩,且還有一大攤生意上的事情要料理,對他採取取保候審,也不會引發社會危害。我提出對他不予逮捕的建議,經討論同意,他被釋放了。
  其實,我只是履行了本職工作,盡到自己責任而已。那位涉嫌非法拘禁的犯罪嫌疑人曾對我說,哪怕花上幾十萬元,他也想取保出來照料自己的生意。我告訴他,要相信法律、相信司法機關。事實上,他沒有花一分錢就走出了看守所,因為他符合取保條件。事後我與他也沒有再見過一面。
  可某些司法人員卻熱衷徇私枉法。儘管拿著國家的俸祿,不知是嫌錢少還是要用盡手中的權力尋租,反正每辦一件案件,就想著如何從案件中得到好處。比如,我辦理過的一起案件中一個犯罪嫌疑人,原是警察,還是一個中隊長,不過,他每辦一起案件,就撈足一次油水,一次查賭,將賭博人員車子後備箱里價值上萬元的煙酒獨吞,當事人敢怒不敢言。另有一次,將一賭博人員拘留起來,訛詐他說要向檢察機關報請逮捕,讓其花錢消災。最後,賭博人員不得不委托律師送出十萬元了事。
  重慶高院執行局原局長烏小青與律師胡燕瑜是情人關係,烏小青是不惜一切創造條件為胡燕瑜牟利:某銀行在重慶高級法院執行局申請執行一個案件,標的數億元。烏小青人為設置障礙,久拖不執行,目的是強迫銀行更換律師。當胡燕瑜作為該執行案的代理律師後,烏便積極組織展開工作,在一個月內成功執行。據稱,僅此一案,胡燕瑜就得到律師代理費4000萬元。
  每一位公職人員,其實都可能成為他人的天堂或者地獄,區別在於你是否真正按照法律來履行職責。如果你依法辦事,你就是他人的天堂,相反,你可能成為別人的地獄。公權力的任何舉動,都可能關涉到他人財產與自由甚至生命。願秉公執法成為每一位公職人員的不二選擇!
  (作者單位:江西省贛州市人民檢察院)
  (原標題:每一個人都可以是他人的天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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